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要求,助力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发现和鼓励扎根中国大地、坚守教育一线、形成一定教育风格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及校长,华东师范大学“李吉林卓越教师专项基金”(以下简称“李吉林基金”)专门设立“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
现经李吉林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于2023年5月27日正式启动第四届“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项目评选活动。欢迎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申报或推荐!
“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面向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所有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长(园长)均可申报。
本届“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设置名额5名,给予每位获得者2万元奖励金,并提供至华东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机会。
“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长(园长):
1. 师德师风具有表率作用;
2. 具有非常显著的育人成效;
3. 具有比较丰富的教育研究成果;
4. 在当地具备广泛的教育影响力。
鼓励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实绩或发生过感人事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长(园长)踊跃申报!
申报方式为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社会推荐三种。凡符合评选范围和标准的个人均可自荐申报,也可以由所在学校或他人推荐申报。
1. 自荐申报
申报人填写《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申报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lijilin@cte.ecnu.edu.cn。
2. 推荐申报
推荐人填写《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lijilin@cte.ecnu.edu.cn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符合评选范围和标准的个人自荐申报,或者由他人或所在学校推荐申报。
根据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李吉林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项目评选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候选人5名。
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教育学院、江苏情境教育研究所等平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候选人为“李吉林卓越教师支持计划”最终获得者。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通知和相关表格下载请见如下网站及公众号: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http://foundatio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https://cte.ecnu.edu.cn/
江苏情境教育研究所:http//www.qjjy.cn/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21-62231330
【电子邮箱】:lijilin@cte.ecn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邮编200062)